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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77 |  大小:172KB

文档介绍
集和日常联络。Р2.2.4工作职责Р执行常熟市农业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组织好各专项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履行好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市政府报送的急重要件;组织编制、修订《常熟市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各镇、街道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承担市应急办公室下达的其他工作。Р2.3 农委专项应急办事机构Р农委相关事业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自职责,成立相关类别突发性公共事件的专项应急办事机构。具体为:Р渔业生产安全应急指挥办公室;Р农产品质量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Р重大生物灾害应急指挥办公室;Р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Р专项应急办事机构是农委应急指挥体系的组成部分,主任由委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分管科/站长兼任并履行好相应职责。Р2.4 农业应急处置专家组Р设立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由粮油蔬菜、林果茶桑、畜牧兽医和水产养殖等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专家组组长由常熟市农业应急小组根据应急实际情况指定。其主要职责是:为常熟市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农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办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发生农业突发公共事件时,向委应急管理办公室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方案。Р2.5 地方机构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农业(农发、地发、林业、水产、畜牧)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相应的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Р3、突发性农业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Р3.1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本部门制定印发,报常熟市人民政府备案,指导各专项应急预案和各镇、街道农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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