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Р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并保证安全施工,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场地清洁卫生,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Р 3、委派一名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Р 4、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Р 5、乙方负责办妥消防报建、验收手续(注:由于本合同范围外项目引致不合格的问题不属乙方责任)。Р 6、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Р 7、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天内清理场地并撤离施工现场。Р 8、在施工中,甲方发现乙方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等与合同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等不符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如因乙方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材料质量保证资料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而导致工程不能按期通过质量监督站或北京市消防部门的验收,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Р第五、协议效力Р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Р2、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的规定有冲突的,以具体业务合同规定为准。Р第六、其他Р1、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并无任何副本。Р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Р3、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本协议或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可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无正文)Р甲方: 乙方:Р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Р盖章: 盖章:Р签订时间: 年月日签订时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