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和民主管理办法,对村社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组织领导、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深化政务公开。实行村社政务公开事务听证制度,促进村社事务管理与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透明化和群众参与的全程化。二是要加强对村社工作者的业务培训。以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有关文件、条规和财会知识、审计知识等内容为重点,有计划、分层次对村社工作者进行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和民主意识,不断加深对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提高依法加强民主管理,认真搞好政务公开,切实抓好村社工作者在廉政建设工作上的能力。同时加大对村社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群众的“自治”意识,确保其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三是要严格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乡镇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作用,依靠居民代表、理财小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加强对村社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民主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村社重大事务决策和管理中违反政策和程序,造成不良后果和损失,或政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弄虚作假、侵害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村社工作者,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建设。Р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Р 一是健全完善信访举报网络体系,构建村社信访举报运行机制,及时掌握村社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尤其是社务及低保问题;通过处理一般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从中发现案件线索。二是对村社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办。要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案件;假公济私、侵吞公款公物、中饱私囊的案件;与民争利,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作风粗暴,欺压群众的案件;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失职渎职的案件。三是要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通过查办案件,研究解决机制、制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漏洞,着力转化办案成果,深化源头治理,推进村社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