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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2-外来短期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关于外来短期工作人员管理规定Р引进外来短期工作人员的目的是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专家资源,加快我院学科建设,进一步提升医院的整体综合实力。为进一步规范在我院外来短期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Р一、人员界定Р本规定所指的外来短期工作人员是指来我院行使临床诊疗工作的外院人员,包括国内、外的医疗专家。短期工作是指定期来我院、或短时期内固定在我院从事诊疗工作的人员,但不包括因会诊临时来院从事诊疗工作的人员。具体的人员界定由医务科负责。Р二、人员需求上报Р医务科根据医院学科发展情况及学科要求,汇总学科所需外来专家的类型及合作形式,上报人事科。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如有急需专业需人事科进行招聘的,人事科将配合医务科进行人员招聘。Р三、资质审核及考核Р医务科负责外来人员的技术资质审核和专业水平的考核工作,并根据各科室的工作需要进行人员的分配。Р四、签订协议与后续管理Р医务科负责外来短期工作人员的薪酬及与我院的合作模式、合作目标、双方的义务和权力等的协商,报院长办公会同意后签署协议书,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医务科、人事科、本人各一份。医务科Р负责其具体工作安排和后续诊疗工作的跟踪与管理。Р五、人员登记及待遇Р外来短期工作人员来院时,应及时由医务科工作人员带领其到人事科进行报到和人员登记。如薪酬待遇与考勤相关,医务科或相关科室应及时上报考勤。由人事科根据协议规定和考勤状况,通知财务科兑现薪酬。Р六、医疗纠纷处理Р医务科负责短期工作人员来院工作期间发生医疗不良事件或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Р七、聘期评估管理Р在协议期满后由医务科、科教科、本科室等相关科室对其进行考核评估,结果告之人事科。如考核合格,医务科根据医院情况需要续聘者,上报院长办公会同意后继续聘用;如考核不合格或者不再续聘者,报医院同意后通知人事科停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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