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库房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预防库存商品遭受损失。Р2、规范仓库外来人员的进入,明确外来人员的作业场所,防范仓库物资、人员、设施安全。Р二、定义:Р外来人员:仓库管理人员以外的所有人员。Р三、规定Р3.1 非仓库管理人员严禁进入仓库储存区域。Р3.2 客户或领料人员在库房待检区域内与仓管人员进行商品交接。Р3.3 送货人员或物流司机在卸货区域内与仓管人员进行商品交接。Р3.4 对必须进入仓库储存区的相关人员,经库房同意后、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由仓库人员陪同后方可进入,严禁携带与商品无关的物品进入,离开时在登记表中登记“离开时间”,如有携带物品,要接受仓库人员的检查。Р3.5 对商品进行维修的供应商指派人员,在指定的接待区域进行,不得进入库房商品储存区域内。Р3.6供应商指派的业务人员,在指定的接待区域活动,不得进入商品储存区内。Р3.7供应商指派的驻华普售后人员只允许在配料中心区域和待检区域进行作业。不得进入合格储存区。Р3.8清洁人员只能在正常工作时间进入仓库区域。Р3.9进入仓库区域的外来人员有义务接受仓库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检查。Р4.0 《外来人员登记表》需放在库房门口处位置。Р4.1所有进入仓库的人员均应按人行道和指定安全通道行走。不得进入物流车道。经过交叉道路时停步确认情况后再前行。遇到物流车辆时应让车辆先行。Р4.2对违反本规定的外来人员,仓库管理员要尽可能记录其姓名,每月将违反规定的外来人员信息进行汇总,报资源管理部处理;对违规情节严重以及以非正常方式进入库区的外部人员报总经理处罚。对每发现三起外来人员违规,奖励发现人员一次(金额视实际情况而定);Р4.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责任人进行处罚(金额视实际情况而定)。Р4.4本管理规定由物流部起草,资源管理部、保卫部会签,总经理批准。若有改变项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