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规定标准的,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过程中不予通过;对已建成项目配建停车泊位不足的,对所缺泊位,缴纳高额的异地建设费用。Р (二)加快路外公共停车楼的建设。由规划建设部门牵头,加快路外停车场建设,增加停车泊位供给。针对机动车停车需求较大的商业中心、医院、学校以及老旧居民小区等地区,结合周边地块开发,积极规划建设停车楼,缓解上述地区停车矛盾。同时,建议由政府组织研究,对于经营性公共停车楼,在土地出让、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加快建设,缓解停车矛盾。Р (三)深入挖掘现有停车潜力。充分利用立交桥下、人防设施等空间资源,合理设置停车场,满足周边群众的停车需求。盘活用好物业居住小区闲置停车泊位,下大力量解决老旧居民区无停车设施或停车设施不足等问题,利用临时空地等一切可以利用的闲置空间,设置临时停车泊位,并力争建设一批立体化停车设施,最大限度地解决小区居民的停车需求。对具备设置占路停车泊位条件的道路,适当增设停车泊位;对具备条件的单行路,也可在双侧设置占路停车泊位,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停车需求。Р (四)开展停车秩序自我规范活动。建议政府组织所属单位,对所属车辆停放实施规范管理;各级党政机关带头解决好本单位公务用车、职工私车和外来办事车辆的停放问题。有条件的单位,在节假日将内部场院向社会开放,为群众提供停车泊位,缓解停车难问题。Р (五)出台机动车总量调控政策。各大城市应借鉴北京、上海等城市的经验,在“开源”的同时也要“节流”。小汽车无限制地快速增长,仅依靠建设和管理手段很难改善停车难的现状。以天津为例,应尽快研究出台小汽车总量调控政策,使小汽车发展速度与各种道路交通资源建设相适应。同时,加大公共交通建设发展速度,为总量控制提供有力支持,引导小汽车交通向公共交通转变,特别是去往繁华区域和停车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区时,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Р Р来源:中国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