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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制度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17KB

文档介绍
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共同解决社区居民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在职党员入社区接受二次管理和服务工作。Р(六)增强凝聚力,开展健康有益的社区活动。协调社区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形成合力,为居民搞好服务,努力创造环境优美整洁、社会秩序安定、居民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Р第七条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由社区大党委书记担任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主任,副书记及兼职副书记担任副主任,设委员若干。Р第八条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是组织召开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确定会议议题,具体实施会议决议,协调各方行动。Р第九条联席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若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原则上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召开。Р第十条联席会由社区大党委组织,成员单位有关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由联席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Р第十一条遇到重要共建活动,可以临时召集会议,研究商讨共建工作进程、成果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临时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等,由提议方提出并由社区大党委协商确定。Р第十二条每次召开会议前15天,社区大党委应向各成员单位征求协商议题,由社区大党委协调各方后,确定议题并报告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副主任。Р第十三条每次召开联席会议,社区大党委指定专人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Р第十四条   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平等协商、民主讨论、集思广益的办法,充分尊重每一个成员单位的意见。对未达成共识的问题,不写入会议决议。Р第十五条各成员单位党组织要指派一名正式党员担任联络员,负责单位党组织之间的工作联系,不定时深入社区并向本单位领导和党员大会汇报有关情况。Р   第十六条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建立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请销假等制度。Р 第十七条本制度经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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