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两委”班子联席会议制度Р村级班子联席会议制度,每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凡涉及集体和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经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形成决议、作出部署。Р一、村级“两委”班子联席会议是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委Р员参加,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会议。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Р二、凡属村内重大事宜和重要工作,均由村“两委”班子Р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Р三、联席会议的议题,应由支委会研究确定。村党支部提Р交的议题,事先要征求村委会的意见。村委会提交的议题,事先由村委会主任根据村委会研究的意见向村党支部予以汇报,由村党支部书记组织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四、每次联席会议,在听取相关责任人就上次议题办理情况工作汇报的同时,重点对本次会议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决议,作出部署。Р五、召开联席会议前,村党支部要将会议的议题、时间和Р地点报告所属乡镇党委,由乡镇党委指定包村干部参加Р会议,Р负责具体指导和监督。Р六、村内的重大问题,未经“两委”班子联席会议研究,不得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Р七、“两委”班子成员都要服从集体领导。对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每一名成员都无权改变。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但必须服从和执行,不得各行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