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街道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Р工作制度Р?Р1、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是各级人大代表闭会期间联系选民、开展活动的场所。联络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二名,负责组织联络站的活动,并为在本地区工作和生活的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各类活动服务。Р2、联络站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公布年度接待计划和参加接待的人大代表身份。接待工作由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组织,每单月15日上午9点至11点(遇节假日顺延)为人大代表接待群众时间,由召集人安排人大代表轮流接待群众,人大代表一年内至少参加两次接待活动。在接待前3天在社区张贴公告,公告接待时间、地点、代表姓名等内容。Р3、选民和群众可以向人大代表反映对市、区(县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派出机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意见、建议。Р4、对于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事项,以及其他应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办理的事项,联络站不予受理,人大代表应当告知反映人向有关机关、组织反应。。Р 5、 人大代表对于选民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按照以下途径处理: Р(一)能够即时回答的问题,在接待时可以当场回答;Р(二)属于街道职责范围的事项,由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批示后交街道办事处或街道相关部门处理;Р(三)具有一定普遍性的意见建议,超出街道职责范围的,可以由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交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转区(县级市)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处理,或者由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提出代表议案或建议。Р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跟踪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选民或群众。Р6、 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可以安排代表与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联合接待。联合接待后应当协商明确受理事项的处理责任,并告知反映人。 Р7、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应建立工作记录,登记选民和群众来访、人大代表进社区活动情况,并将其作为代表履职情况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