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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瓮水街道办事处党建联席会议制度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51KB

文档介绍
协调委员会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质询的权利。(二)向街道党建协调委员会提出协作要求的权利。第三章职责任务第八条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通报和交流成员单位党建工作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专项(专题)走访、考察、学习等活动。(二)对社区党建工作和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协调各方的行动。(三)讨论研究辖区基层党建工作中带有共性的问题,对社区党建和社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对在街道办事处内的政府机关(职能部门x企事业等单位的党建工作和履行社区管理、文明创建应尽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并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反映。(五)组织开展社区党建创先争优活动,一定时期内评选表彰“社区优秀党员‘:“社区先进党组织‘:(六)增强凝聚力,开展健康有益的社区活动。第四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成立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协调委员会主任,确定一名党工委副书记分管社区党建协调工作;设委员若干,由辖区内主要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担任。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与街道党政办公室合署办公。第十条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职责是组织召开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确定会议议题,具体实施会议决议,协调各方行动。作联席会议开展工作,所作的重大决议决定必须经过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协调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第五章工作制度第十二条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请假等制度。第十三条联席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平等协商、民主讨论、集思广益的办法,充分尊重每一个成员单位的意见。对未达成共识的问题,不写入会议决议。第十四条每次会议后及时起草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各与会单位。下一次会议,各单位应报告本单位执行会议纪要的情况。第六章经费保证第十五条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所需经费主要由街道财政予以解决。各成员单位应给予一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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