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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造价控制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304KB

文档介绍
进行现场鉴定,进行现场测量,做好记录,并对承包单位提交的因地质原因增(减)工程量签报表进行认真签核,审批。非地质原因造成的增量则应分析造成工程量增加的责任主体,并划分责任分摊比例。Р地质变化原因增减工程量有以下几种情况:Р在基础开挖过程中,当开挖还未达到基底设计高程时,出现砂夹石,并能达到基础承载力要求,提高建基面,造成开挖工程量及建筑结构设计工程量的减少。Р在基础开挖过程中,当开挖基底达到设计高程,但持力层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要求继续下挖,降低建基面,造成开挖工程量及建筑物结构尺寸工程量的增加。Р 不可抗力增(减)量:因不可抗力、地震、特大暴雨、超标洪水等引起的工程破坏,造成工程量的增(减)变化,应由监理组织建设各方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通过现场测量确定增(减)变化工程量。Р4.3.3.3、合同单价的控制Р(1)固定单价Р中标单位在投标期间对各施工子项目所报的单价经过算术纠错和技术澄清两道程序的审查后,即为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子项目的合同单价。这一单价将作为各子目合同工程量在每月“价款结算”中的固定单价。Р(2)调整单价Р当竣工工程量大于或小于合同工程量的某一个限值时,应对竣工工程量大于合同工程量某一个限值以上的部份或竣工工程量小于合同工程量某一个限值以下的部份进行单价调整。Р为了使合同执行的可操作性强,兼顾同世界接轨的基本条件,在同承包单位签约中可作如下规定:当整个项目的竣工工程量大于或小于合同工程量的20%或某个子目的竣工工程量大于或小于合同工程量的30%时,对整个项目来说监理将对超出或小于20%以上或以下部份进行单价调整,并报建设单位审批执行,对某个子目来说监理将对超出或小于30%以上或以下部份进行单价调整,并报建设单位审批执行。Р4.3.3.4、计算及审核索赔金额Р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各项索赔(包括反索赔)金额的计算,审核和签批承包单位上报的业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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