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政府政绩考核体系,创新增加政府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公众满意程度等社会发展指标的政府政绩考核体系;完善重视近期产出现状,绩效评价指标的设置上突出能综合体现经济发展、人民生存状况、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长期效益指标,确保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另一方面,加强地方政府的财政责任。通过加快财政责任立法,设立各级地方政府综合风险管理组织,建立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健全财政问责网络等措施,重视政府财政责任的建设,防止高速经济增长背后的地方政府财政危机的出现。Р(二)增强在民间借贷的政府责任Р 首先,构建完善的民间借贷制度环境。国家层面的针对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的制定和出台必须提上议事日程,严格规范民间借贷市场资金的借贷利率,实行民间借贷备案制度。其次,加强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在建立民间借贷监测、通报和风险提示系统同时,建立民间借贷监测、通报和风险提示系统,还应该及时制定一系列补救措施和应急方案,严厉惩罚非法和违规的民间借贷行为,切实保障当地居民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的合法权益和诉求。Р(三)避免政府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寻租行为Р 确保地方政府正确履行其职权,需要反思地方政府各部门之间权力与责任的分工与配置,寻求体制化、法治化的解决思路和解决道路。打破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商的利益结盟,健全和完善社会中介机构,打破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商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还需在完善政府责任追究制度的同时,重视培养政府工作人员的自觉负责意识。Р文献参考Р[1]栾欣超:《资源型城市转型过程中的地方政府责任——以“鄂尔多斯困境”为例》《前沿》2014年10月Р[2]任月君,郝泽露:《鄂尔多斯房地产泡沫的元凶探析》大连海事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3年12月Р[3]《温州、鄂尔多斯房地产风险成因、影响及启示》Р[4]《高和资本. 中国民间资本投资调研报告———鄂尔多斯篇》[ R ] . 2011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