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药品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合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Р三、新技术、新业务的准入程序Р1、申报者应具有主治医师或相当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本院临床、医技、护理人员,须认真书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本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讨论审核,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送医教部。Р2、医教部对《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进行审核合格后,报请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会审核评估,经充分论证并同意准入后,报请医院审批。Р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报院长和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由财务科负责向物价部门申报收费标准,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医保报销与否,由医保办上报上级医保部门审批。Р4、经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认定,医教部备案后,申请科室即可按申报项目开展工作,各有关科室应积极协助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不得经任何理由相互推诿,并按程序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全程追踪管理表》和《新技术、新项目转为成熟技术申请表》交由医教部审核。Р四、可行性论证的主要内容Р包括新技术、新业务的来源,国内开展本项目的的现状,开展的目的、内容、方法、质量指标,保障条件及经费,预期结果与效益等。Р五、督查措施Р1、新技术、新业务经审批后必须按计划实施,凡增加或撤销项目须经技术委员会审核同意,报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Р2、医教部每半年对开展的新项目例行检查一次,项目负责人每半年向医教部书面报告新项目的实施情况。Р3、对不能按期完成的新项目,项目申请人须向学术委员会详细说明原因。学术委员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项目申请人提出质疑批评或处罚意见。Р4、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实施后,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妥善保存好新项目验收后,应将技术总结、论文复印件交医教部存档备案。Р漳州市第三医院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