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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建文明教研室活动的实施方案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育教学工作中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优质高效的服务观念,在各系部组织开展的活动中工作业绩突出。Р4.全室教师具有较强的学习意识,努力钻研业务,普遍具有较高的岗位技能和业务素质,青年教师中有一定比例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Р5.本教研室教育教学成效得到学校领导的肯定,受到广大师生赞誉,社会评价良好。Р6.教研室中成员能紧密配合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党员教师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Р7.本教研室有明确的创建计划和细化的创建标准,并结合青年教师特点,开展生动活泼、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成效显著。Р五、创评办法及程序Р1.学习动员。各系部要通过教研会,召开会议等途径,广泛深入地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认真学习文明教研室创建标准,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Р2.评选申报。各系部根据各教研室在创建活动中的表现,结合学院教务处的意见,确定出本处室最符合创建条件的一个教研室,推荐参加全院文明教研室的评选。Р3.表彰奖励。院教务处根据推荐情况,组织开展文明教研室评选工作,并进行表彰,以达到外树形象、内聚人心、自我约束、激励斗志的目的。Р六、活动要求Р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不断激发广大教师踊跃参与活动的热情,形成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人人争创建的生动局面。Р2.要抓好创建活动的过程管理。各系部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计划和措施,明确不同创建阶段的目标、内容和重点,确保活动规范操作、健康发展。要将创建活动与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教学相结合,使广大教师在创建活动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求实创新做贡献。Р3.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创建文明教研室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实行年度考核。符合创建标准的,继续认定,达不到标准的,取消其称号。Р Р                           Р教务处Р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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