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奖教基金管理办法为规范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捐赠资金的接收、管理和发放工作,进而促进管理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事业有更大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基金资助对象: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二、捐入基金管理:1、所捐款项需汇入电子科技大学指定账户,做到专款专用,由捐款人或捐款单位与学院一起共同商定基金名称。2、设定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由捐款人或捐款单位代表及学院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基金的监督和检查,以保证基金安全和有效运作。3、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举行一到两次专题会议,对捐助资金进行验审,编辑“基金管理与使用”简报。三、资助程序:1、根据捐款方意愿在管理学院范围内公布资助信息;2学生本人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资助对象及资助金额;4、发放资助款。四、资助反馈:1、受资助学生应自觉与捐款方保持联系,定期汇报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受助金费使用等情况,学院相关部门负责每年向捐款方进行一次受助学生学业汇报,并及时将受助学生的学籍变动情况通报捐款方。2、受资助学生应勤奋节俭并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以回报社会。如发现受助学生有生活铺张浪费、向捐款方提出不合理要求等行为,则学院会同捐款方商议取消受助资格。3、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定期向捐款方汇报资金使用情况。五、本办法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200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