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向各部门收集所报采购计划,汇总整理后结合所需物资库存情况,拟订采购计划方案,报财务部经理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Р Р4、财务部负责日常采购管理和价格审查。Р5、各部门主管负责所报采购物资的检查验收。Р6、同类采购价值超过10万元以上的须进行招标采购。Р7、财务部采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办理结算,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Р第四条采购作业流程Р(一)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Р1、采购员依收集的各部门采购计划拟定公司农业种植项目组月度采购计划于每月初报报财务部经理审核。Р2、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的月度采购计划报总经理核准后执行。Р3、未列入当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申请,需根据物品急需性直接向财务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报总经理特批同意方可执行。Р4、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估计价值、交货日期、用途等。Р(二)采购比价Р1、采购员在采购前须按采购计划或申请进行市场比价;市场比价时至少提供3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和联系资料,以便于财务部经理进行核实。Р2、对公司农业种植项目组常用的大宗物资必须实行招标比价采购, 可根据市场行情每年至少举行2次招标,确定采购价格和供应商,一经通过招标确定价格,只能在定标价格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下调;如属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所致采购价格上涨,并且采购物资属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价格可以上调,但必须经过总经理同意后才能执行。Р3、国家明码标价垄断经营的特殊物资采购以及政府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服务收费不实行比价程序,财务的价格审查只对采购物品价格、收费标准、数量、质量的真实性进行审查。Р4、所有采购物资应经财务的价格审查后方可报总经理签批报销。Р5、采购员对当月采购物资进行市场比价后,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财务部经理提交比价采购报告,并附上对应供应商资料、联系电话等内容。Р(三)采购实施及物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