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炮车和喷淋系统的使用管理制度Р夏季,4月份早七点到晚七点雾炮和喷淋设备每小时开启一次,每次不少于10分钟。Р夏季,地表温度超过30℃时,可适当增加喷雾、喷淋作业频次,每30分钟开启一次,每次不少于10分钟。Р对于容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场地,加大喷雾、喷淋作业频次,每30分钟开启一次,每次不少于10分钟。Р当天气有4级以上风空气重度污染时,持续开启;有土方挖填、运输及拆除作业施工时,必须开启雾炮、喷淋系统配合作业。Р随时掌握天气状况,出现沙尘天气的情况下,在原有的喷雾、喷淋作业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喷雾、喷淋频次,每30分钟开启一次,每次不少于10分钟。Р施工现场大门口里外10米范围内由门卫进行洒水除尘。Р雾炮车、喷淋设备由机电部安装使用后交由门卫管理,按照以上要求进行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人为情况下损坏由机电部进行维修。假如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施工作业人员人为损坏,由损坏人直接负责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