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合作社与农户合作协议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8KB

文档介绍
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权责利对等。Р 三、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特殊情况下可通过理事会同意,把所在村建档立卡困难户作为本社的免费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推广农业循环种养殖新理念、新模式,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储藏以及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Р 四、随着国家对农补贴政策的变化,本社成员可以根据自已的意愿,自由种养植或交入合作社托管种养植。国家补贴部分,原对农户补贴不变,新增部分根据双方的责任主体来进行分配。若本社成员自己种养植,新增补贴部分由合作社部分留存,用于合作社发展;若交入合作社托管种养植,新增补贴部分由本社成员所有。Р五、合作社首先照顾本社成员,在本社经办的实体入股、用工、收购、销售农副产品,加工、运输、储藏等,本社成员有优先权。Р六、合作社将给每个合作社成员办理社员编号,本社成员自己种植的面积或托管的面积有义务报入本合作社,便于建立本社成员的档案,本社将成员应得的受益直接存入个人帐户。Р 七、本社在上级政府部门推动土地流转时候享有优先权,在合作社对外洽谈大型蔬菜种植或者其他项目后,成员要积极配合,接受合作方关于种植蔬菜品类的统一规划和调整,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所有农资统一配送,也可使用经合作方审核认定的农资,接受收购方的统一种植技术指导,禁止私自使用农药等物资,各环节均不得形成污染,不得违背“循环种养殖,绿色无污染、低耗可持续”的发展理念。Р八、合作社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如果因乙方擅自终止协议造成甲方和投资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损失。Р九、本合同一式两份,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合理达成补充协议,出现纠纷的以村委会调解仲裁为主。Р甲方:循环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Р乙方: Р年月日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