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则需赔偿甲方Р10万人民币;履行合同期满3年解约,则需赔偿甲方10万人民币;履行合同期满4年解约,则需赔偿甲方10万人民币;履行合同期满5年解约,则需赔偿甲方10万人民币。Р4、当乙方因无法获得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演出证件而不能从事演艺活动,甲方不负任何违约责任;乙方若因上述行为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了任何损失,乙方应予赔偿。Р5、当乙方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违背公认社会公德;或因乙方言行不当使甲方名誉受损时;甲方有权就此终止合同并不负任何违约责任以及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Р6、甲方要求乙方从事的活动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违背公认社会公德时;或因甲方言行不当使乙方名誉受损时;乙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不负任何违约责任以及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Р7、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本合同的,可另行拟定解约责任承担的协议。Р8、本合同期满时及期满后三个月之内,乙方与第三方签约前,应向甲方提出跟第三方协议同等的条件,若甲方表示愿与乙方按照该条件签约时,乙方不得再与第三方签约;若甲方书面表示放弃或在30日内未表明态度时,乙方可与第三方签约。Р第十条特别约定Р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认为乙方的演艺能力,生理特征,社会评价等因素发生了变化而不再适合从事演艺职业,则甲方有权以通知的形式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Р2、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Р(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Р(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Р第十一条保密条款Р1、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