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各项任务,促进企业健康发Р展。Р8、帮助和引导企业制定企业文化建设的发展目标,推Р动企业形成与全社会的正确价值导向相符合的企业价值目标,培育具有时代特征的企业精神,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Р (四)廉洁自律和社会评价Р 1、工作纪律严明,自觉坚持和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Р 2、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作能得到“两新”组织业主和广大员工的普遍认可,能够通过自身的工作,扩大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号召力。Р 二、考评办法Р 1、每年7月底前和次年1月底前,对党建工作指导员半年或上年度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从县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工委)、乡镇街道党(工)委或批准注册部门党组织、指导企业、个人自我评价四个层面进行,按照各层面各占25%权重、根据各项考评内容分别进行量化打分。Р 2、考评基础分为100分,考评工作根据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的内容和质量评定得分。对指导停产、破产、困难或问题较多的企业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在协助企业党组织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有效作用、帮助企业走出困境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给予酌情加分。各评价部门对党建工作指导员在帮助企业解决重大生产经营问题或工作有创新、得到省市县委肯定的,酌情加分,并将加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区委组织部。Р3、考评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90分Р以上为优秀,89—70分为良好,69—60分为一般,59分以下为较差。Р 4、考评结果由县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工委组织人事局统一汇总,并结合平时督查了解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经审核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予以通报。根据党建工作指导员两次量化考评结果,评出优秀党建工作指导员,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Р Р Р附件:1、《朔州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名册》Р2、《朔州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