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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代理商保证金管理制度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34KB

文档介绍
时间:代理商签订代理合同后,首次打款发货时,将保证金打入xxxx公司指定账户,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给予收款凭据;Р保证金制度执行时间:Р新加入代理商从此制度下发之日起执行;Р原有代理商从签订2018年5月代理合同之日起执行;Р没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代理商限 2018年6月1 日前补齐保证金款,否则不予发货;Р保证金不得作为货款使用;Р保证金汇入方法:代理商汇入保证金时,必须要求其以签订合同时使用的名称对应账号汇入,尤其个体经营者,在汇入保证金时必须标明汇款企业全称,汇款用途中应标注此款项为保证金;Р为便于市场部查对保证金,公司财务部每季下发保证金汇总表,下发各相关部门。Р四、代理商销售履约保证金的扣罚Р经代理商出现低价、售假、行贿我方人员等违规行为的,经我方市场部门核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通知财务部执行处罚,并由销售大区书面通知代理商。具体办法按公司出台的有关规定执行。Р如代理商违规,按规定被扣罚的销售保证金,xxxxxx有权依据相关规定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扣除保证金后的一周内,代理商需补齐规定的保证金额度,否则xxxx公司有权从代理商货款中扣除相应金额。Р代理商销售履约保证金的返还Р保证金期限:代理商签订合同开始至代理商终止合同;Р保证金返还时间:在双方解除代理合同关系后的一个月内,如代理商没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且货款已结清,由市场部提交申请返还代理商保证金;Р在未解除代理合同前,中途不予返还部分或全部保证金金额,不得挪做货款使用;Р六、对我方业务人员在销售履约保证金管理过程中责任不到位的处罚Р 我方业务人员在管理代理商销售履约保证金过程中,如出现代理商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销售履约保证金而业务仍在进行的、或者未按公司规定签订代理合同,而业务仍在进行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并负激励1000元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Р七、本规定自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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