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信息收集、传递、处理和反馈机制Р第一章总则Р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检查信息的收集、传递、处理和反馈等各环节的管理,及时制定和落实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特定本机制。Р第二章适用范围Р第二条本机制适用于XX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部室和生产(辅助)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Р第三章实施细则Р第三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的安全检查信息随时进行收集、传递、处理和反馈,各作业人员有义务及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收集、传递安全检查信息,并及时处理和反馈。Р第四条在日常工作中,车间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所属作业区域的安全检查信息进行收集、传递、处理和反馈,按要求进行监督检查。Р第五条安全科负责对公司内各单位的安全检查信息收集、传递、处理和反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Р第六条各单位按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及时开展工作,形成完整的安全检查信息收集、传递、处理和反馈网络。Р第七条公司成立安全检查信息收集、传递、处理和反馈领导小组:Р组长:总经理Р副组长:公司分管领导Р成员单位:安全科、采矿技术部、综合办公室、总经办、采矿技术部、统合治理办、综合办公室、采掘工区、选矿车间等部门、单位。Р安全检查信息收集、传递、处理和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Р第八条安全科明确责任、制定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实施监督和考核,必要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确保本机制的有效实施,。Р第四章附则Р第九条本机制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Р本机制由安全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