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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营销培训实施意见(doc 4)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术与技能 16 Р 各单位可结合实施岗位培训手册的实际情况增设有关内容进行培训。Р3.国家电力公司将尽快组织有关专家选择和编写有关培训教材,用于培训。Р六、考核结业与发证Р 为切实保证培训质量,对电力营销培训要严格考核。全部培训课程可选择2-3门主干课程作为考试课,其它课程作为考察课。考试课程采取优、良、中、及格、不及格5级计分制。考察课程采取合格与不合格2级计分制。Р 完成本培训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全部合格者即为结业。Р 对结业学员,由培训单位发予电力营销培训证书。营销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培训证书由国家电力公司统一印制,一线营销人员的培训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负责印制。Р七、组织管理与实施Р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营销培训采取“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Р1.国家电力公司负责制定电力营销培训总体规划与管理,组织编写通用型培训教材,并负责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电力营销部门负责人的培训。Р2.各省(自治区、直辖审)电力公司负责规划与管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电力营销培训工作,负责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并负责组织地、市,县级供电企业及相关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培训。Р3.各供电企业负责组织实施一线营销人员的培训。Р4.国家电力公司高级培训中心重点做好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供电营销部门负责人的培训教学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中心做好地、市、直管或控股县供电企业及相关企业领导和管理人负的培训教学工作;对一线营销人员,由各供电企业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的培训要求组织开展培训。Р5. 承担电力营销人员培训的中心(单位)要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按照本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组织教学,要选派学识水平高、熟悉电力营销培训的专家学者授课,确保培训质量。Р 各省(集团)公司培训和营销主管部门要对本公司营销培训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国家电力公司将在适当时间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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