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A6) Р B19、建立健全以人大、政协为主的教育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确保教育目标实现和教育质量持续提高。Р B20、认真贯彻实施《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积极支持配合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各项教育督导工作的正常开展。Р 上述20项B级评估指标中,B17Р 项办学条件指标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图书未达到评估标准,其余指标均达到评估标准。Р 三、存在的问题Р 一是中小学危房大量存在,改造任务十分艰巨,一些学校旧危房尚未排除,新的危房又产生,危房率居高不下,安全隐患不容忽视;二是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还不够突出,教学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教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教师难于适应新形式下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教育观念陈旧,教学方法落后,教学手段单一,教师上课仅靠一本教材、一块黑板、一支粉笔。学生仍停留在死记硬背,机械练习的基础上,导致学生觉得学习枯燥无味,学习是一种负担,感觉不到学习的乐趣,从而产生厌学情绪;三是教育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学校教学用房、生活用房紧缺,活动场地简陋,满足不了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校的发展,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Р四、改进措施Р 一是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己任,以强化教学管理为重点,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强化教育督导评估,努力开创全Р镇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二是继续加大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使“普九”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三是积极争取资金,多渠道筹措义务教育经费,增加硬件资金投入,更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四是继续执行好“两免一补”政策,切实保证适龄少年、儿童进得来,留得住,完成学业。Р昔马镇人民政府Р二00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