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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22KB

文档介绍
协调下,强化粮食质检机构的系统性,确保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任务饱满,粮食质检机构良性健康运转。粮食检验实行粮食检验机构与检验人Р责任制,检验人应依法依规对粮食进行检验,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对检验数据和结论负责,检验机构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检验机构应当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向社会、本级政府相关部门、上级政府相关部门发布、转送、上报粮食质量安全信息,确保信息可靠、管用。在粮食流通行业全面推行“索证索票制度”。Р三、保障措施Р(一)高度重视。开展粮食质检体系建设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关乎粮食绿色优质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保障粮食供给、规范流通秩序、提升中国粮食竞争力,关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各级财政、粮食部门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把开展粮食提质增效建设作为十分重要、十分迫切的任务抓实、抓好。Р(二)用好各项资金。财政补助资金统筹用于配置检验仪器设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高校、中央企业的粮食质检机构由所在省统筹安排。Р(三)强化组织领导。各省级粮食、财政部门统一负责、协调域内粮食质检体系建设工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成立粮食质检体系建设工作组,明确负责人,对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承担具体监管责任。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履职监督,将粮食质检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范围,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取得实效。Р(四)加强粮食质检队伍建设。选拔素质好、作风硬、专业对口的人员进入粮食质检队伍,大力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在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基础上,实行体现粮食质检工作专业性、技术性特点的工资福利政策,创造条件把专业技术人员留在基层粮食质检第一线。Р(五)严肃工作纪律。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坚持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工作原则,对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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