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布局合理。实行乔、灌、草、花等植物合理配置,景观效果好。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平方米以上。单位庭院和新建居住小区绿化覆盖率均达35%以上。 6、辖区内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沙基本绿化;公路(包括各等级公路)、铁路、江河沿岸、水库周围宜林地段全部(按国家颁布的标准)绿化;农田基本实现林网化,80%以上的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乡、镇所在地和小集镇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5平米,单位和新建小区绿化覆盖率达30%。 7、有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任务的县(市),能按照规划完成年度工程建设任务,并达到国家林业局颁布的标准。 8、重视造林绿化成果的保护,最近五年无乱砍滥伐,无侵占、破坏林地、绿地、草地现象;无重大林木、草原等病虫害和森林火灾,无外来有害生物入侵;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建立了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了保护范围,落实了养护管理措施。(三)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1、领导高度重视绿化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造林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绿化工作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经常抓,业务部门具体抓。 2、单位成立了绿化领导小组,设有相应的绿化管理机构,配备了适应工作需要的绿化专(兼)职人员,有稳定的绿化资金投入。 3、绿化宣传工作经常化,按随机抽样调查的职工绿化意识达95%。实行了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尽责率达到90%以上。 4、单位的绿化整体规划科学。做到布局合理,实行乔、灌、花、草等植物合理配置,景观效果好。单位庭院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无绿化死角。 5、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绿化规章制度和专业管理队伍;绿化成果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6、辖区范围内有宜林荒山、荒滩或有特定国土绿化任务的单位,按计划完成国土绿化任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足额提取绿化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