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审定的评估依据、现场勘查记录、说明及其他相关资料,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考虑资产的各种因素,独立、客观、公正、合理地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评定、估算,并验证评估结果,与委托方进行必要的沟通,听取反馈意见,形成评估结论,编制《资产评估报告书》和《资产评估说明书》。Р第五章形成评估报告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Р第四十二条《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说明书》,均应在评估程序合法、评估工作底稿完整、评估结论公平、公允、公正的基础上,按照《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认真编制,用词要恰当;应披露的事项要充分;说明段要清晰明了;意见段要客观、公允、公正;必要事项的声明或提示要符合规定;要件及附件要齐全。Р第四十三条《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说明书》由项目经理拟定,至少需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盖章,报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发并签名盖章,再加盖公司公章后提交委托方。其中《资产评估说明书》仅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评估行业协会审查资产评估报告书和检查评估机构工作之用,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Р第四十四条资产评估过程形成的相关评估依据、说明、资料、记录等(包括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取价依据、询价记录、现场勘查记录等),均应按《资产评估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复核,由编制人与复核人签字、审批人审批,形成工作底稿,与《资产评估报告书》和《资产评估说明书》一起,装订成册并归档保管。Р第六章附则Р第四十五条注意评估目的不同所涉及的不同规定;进行企业破产清算评估时,还应符合企业破产清算评估的相关规定要求。Р第四十六条对有意降低评估质量或与客户串通降低评估质量行为的,根据影响和损失,由公司给责任人以罚款、警告、弥补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Р第四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