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Р行政处罚流程图Р Р上级督办投诉举报Р向领导汇报Р受理责任人需调查的事项立项Р Р执法责任人展开调查Р Р向领导报告检查内容,拟定行政处罚意见Р Р市教育局根据检查、调查结果作出处罚并责专人送达有行政相对人Р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申请复审;对复审仍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申请复核Р部门监督(局办公室)2629766Р执行、结案并向社会公开Р投诉举报落实反馈Р重要处罚决定,应报上一级行政机关同意Р重要检查事项的立项,应报上一级行政机关备案Р对投诉举报人反馈有关情况Р说明:Р1、办案期限: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一年,并应报上一级机关备案。Р2、法规文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八条Р教师资格丧失或被撤销教师行政处罚流程图Р说明:Р1、办案期限: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一年,并应报上一级机关备案。Р2、法规文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Р Р上级督办投诉举报Р Р向领导汇报,受理责任人需调查的事项立项Р Р执法责任人展开调查Р Р向领导报告检查内容,拟定行政处罚意见Р Р区教育局根据检查、调查结果作出处罚并责专人送达有行政相对人Р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申请复审;对复审仍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申请复核Р部门监督(局办公室)2629766Р执行、结案并向社会公开Р投诉举报落实反馈Р重要检查事项的立项,应报上一级行政机关备案Р重要处罚决定,应报上一级行政机关同意Р对投诉举报人反馈有关情况Р连云港市教育局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