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股东等财务信息需求者参与监控的动机和能力,这包括健全董事会、建立审计委员会、建立股东对经营管理者的强力约束、建立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基于合约的委托代理关系等措施;其次,完善业绩评价机制,应考虑增加一些涉及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等的非财务会计指标,使代理人所得的利益与企业目标约束挂钩。Р(三)强化司法和政府监管力度Р1、从会计的法制建设来看,目前需要解决惩治造假的“精确制导”问题。会计上所谓的“精确制导”是指,明确由什么人启动对会计欺骗的诉讼程序,改变“民不举,官不究”的局面,使违法企业浮出水面。明确规定会计真实性的具体法律标准,降低名义上的要求,锁定少数违法企业和最恶劣的行为,明确规定企业负责人是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唯一责任人。加大企业负责人强迫会计人员造假账的处罚力度,使其不敢为之。把会计人员解脱出来,集中打击关键目标。明确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分化打击目标。Р2、从会计的政府监督来看,需要解决监管部门不作为的法律责任问题。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就是要解决防止造假,惩处造假,以及严格执法的问题。过去企业都有上级部门,企业出了任何问题上级都会受牵连。上级对企业的监管都是预防性的,逐级监管有完善的控制系统,假冒伪劣会计信息的生产很困难。现在,上级没有了,监管的责任转移到综合部门。综合部门只管“灭火”不管“防火”。只有假冒伪劣会计信息生产出来,已经上市,已经出事了或媒体曝光了,这些部门才开始行动。真正出事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但没有规定监管部门监督不力,追究责任的条款,预防性的监管责任没有责任人。在制定处罚条款时应考虑监管部门监督不力的责任,将其与其切身的利益联系起来。Р(四)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督作用Р1、完善审计立法。建立一个具有高度权威性的统一的法律体系来约束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为。法律上需要作出规定,明确注册会计师应对审计过失和审计舞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