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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诚信建设的思考及对策的论文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57KB

文档介绍
多公司会计造假事件,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起针对公司造假真正实施的民事赔偿案例,股民还没有得到违规公司的一分钱赔偿。因此,必须尽快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对参与造假无论是公司,律师,还是评估师,会计师,只要公民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受害人都可以提起诉讼。 3.2.3 实行市场退出机制。在“安然”事件发生一个月后,纽约证交所正式取消“安然”股票的相关交易,并拟取消其上市资格。同时导致提供虚假信息的安达信会计公司的信誉和审计市场迅速下滑, 不得不面临着被兼并的命运。这种退出机智的惩罚力度对相关行业的每一个企业都是一个警示。因此,在我国也要尽快构建有效的退出机智。对那些不遵守行业操守,自身就不守信用的企业或个人, 出现失信行为后就可把肇事者驱逐出相关行业。 3.2.4 推行诚信保险制度,根据国外的一些做法,对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要求其在保险公司投保“诚信险”。当公司出现诚信问题, 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害时,保险公司必须赔偿,这样就一方面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另一方面又使保险公司为了自己不受利益损害,必须加大对投保人的监督,通过市场行为进行监督降低监管成本。 3.3 加强内部会计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目前我国还处在经济转型期,纯粹的市场经济尚未完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合理,尤其是上市公司改制不够彻底,未能建立起有效的制约体制,公司治理应该努力解决好下面问题:( 1 )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即“一般独大”现象,有可能导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流于形式。( 2 )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应采取必要的机制来保障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3 )规范公司制度,规范公司财务,避免上市公司被大股东操纵,从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事件发生。此外,企业还应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内部审计控制制度体现了牵制原理,有效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消除了会计造假的环节载体,并从源头上杜绝了造假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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