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4.学生不得以任何原因提前结束本课程的学习或免修。Р5.授课教师、学生所在系部参与教学者及辅导员等共同完成学生成绩评定。Р九、教学评价Р本课程需要对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评价。其根本目的在于获得反馈信息,以帮助教师改进教学,促进学生发展,保证课程目标的实现,而不在于对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水平做出终结性的评定,更不是利用评价结果对学生进行比较与分等。本课程评价具有预防与鉴别功能,即:通过评价了解课程实施的情况,了解学生心理发展状况,了解个别学生存在的问题,为课程下一步的实施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并为个别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个别咨询。本课程评价具有强化与教育功能Р,评价本身具有教育性,是人与人互动与交流的过程。利用评价对学生的进步进行鼓励,对于辅导过程中的不足提出改进建议,保证课程目标的实现。Р本课程采用多主体、开放性的评价,不同教学模块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或综合运用教师评价、学生自我评价、学生相互评价等方式对学生进行评价,同时,直接或间接地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Р1.教师观察记录。Р教师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学生在日常活动中表现出的情Р感、态度、能力、行为进行观察, 写出记录, 作为评价的材料。Р2.作品分析。根据教学内容, 教师布置相应的作业(学习体会、个案分析、心理日记等),并对学生的作业进行分析评定,通过学生的作业对其心理素质发展状况进行评价, 进而评价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效果。Р3.学生自评。教师引导和帮助学生对自己在学习中的表现与成果进行自我评价,以提高自我认识、自我调控的能力。特别让学生评价自己是否感觉经过心理健康教育后, 自己的人际关系、学习情况、情绪调控能力等方面有提高或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