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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69 |  大小:1264KB

文档介绍
水缺肥现象。Р2)草皮护坡是否被雨水冲刷,人畜损坏或干枯坏死。Р3)草皮护坡中是否有芦苇、茅草、艾蒿、霸王蔸等高杆杂草或灌木。Р10 其他维护管理设施的检查:Р1)堤防上的千米里程牌、百米桩、界牌、界标、警示牌、护路杆等是否有丢失或损坏。Р2)堤岸防护工程的标志牌和护栏有无损坏、丢失。Р3)3级以上堤防沿线的护堤屋(兼作防汛哨所)或管理房的面积是否符合标准,有无损坏、漏雨等情况。Р3.3.2 定期检查应包括以下检查项目:Р1 汛前检查:堤防应检查堤身内部有无隐患,外部有无水沟、洞穴、裂缝、陷坑、堤身残缺,防渗铺盖及盖重有无损坏,以及影响防汛安全的违章建筑等。Р堤岸防护工程应通过汛前河势查勘,预估靠河着流部位,检查护脚、护坡完整情况,以及历次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Р2 汛期检查:汛期应对重要堤段,穿堤建筑物与堤防接合部,新建、改建及除险加固而未经洪水考验的堤段,及其他可疑性堤段进行重点检查。Р3 汛后检查:堤身应检查在汛期被洪水冲损情况,险情记录和洪水水印标记保管及施测情况,检查观测设施有无损坏。Р堤岸防护工程应检查洪水后发生的沉陷、滑坡、崩坍、块石松动、护脚走失等情况。Р4 凌汛期检查:除按汛期要求进行巡堤查险外,应对淌凌、岸冰、封河、冰盖等情况进行观测。Р5 大潮、台风前后的检查:大潮、台风之前应检查工程标准和坚固程度能否抗御大潮水、台风,大潮、台风后应检查工程损坏情况及最高潮水位的观测记录。Р3.3.3 特别检查应包括以下检查项目:Р1 事前检查:在大洪水、大暴雨、台风、暴潮到来前,应对防洪、防雨、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堤防工程存在的问题及可能出险的部位进行检查。Р2 事后检查:应检查大洪水、大暴雨、台风、暴潮、地震、工程非常运用及发生重大事故后堤防工程及附属设施的损坏和防汛料物及设备动用情况。Р3.3.4 防汛期巡堤查险应按防汛抢险指挥部门所规定的巡堤查险内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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