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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学参考案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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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规定及该条例第四十二条关于“进口烟草专卖品只能由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经营”的规定。根据1994乍10月6日国务院批复《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的通告》规定内容,被告作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本辖区内,对原告无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违法经营进口烟草的行为有权进行查处。因此被告依法对原告无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而经营的75条进口烟草作出没收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原告提出被告没收其79条外国烟草的主张,没有事实依据,不予支持。一审法院依据《烟草专卖法》第三条、《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六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六条,参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第三十九条、参照1994年10月6日国务院批复《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的通告》第四条、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维持北京市石景山区烟草专卖局1998年4月14日作出的京石烟专(98)处字第011号案件处罚决定书。Р齐某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区烟草专卖局处罚程序违法,其已取得营业执照,有权经营卷烟为由,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审判决及区烟草专卖局的处罚决定。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区烟草专卖局根据齐某无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而经营外国烟草的事实,对其所经营的75条外国烟草予以没收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应予维持。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Р(二)问题Р1. 本案是怎样体现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的?Р2. 没有取得特种烟萆专卖企业许可证而经营特种烟萆的行为是否应当处罚?Р3. 应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是烟草专卖管理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处罚个体工商户经营特种烟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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