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金融等经济支持和税收减免等。如德国政府为支持合作社的发展, 对合作社用税后利润进行投资的部分免征所得税; 支持信贷合作社向农民提供低息贷款。给予合作社一定的利息补贴和财政支持。日本政府为支持农协开展信用事业, 政府部门给予贴息贷款或无息贷款等以确保农协的资金来源; 在税收政策, 规定农协各种税收均比其他法人纳税税率低10%左右。Р( 4) 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从总体上看, 发达国家政府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具体包括: 政策扶持与引导作用、宏观管理与调控作用等。一是制定和实施相关优惠政策, 引导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不同国Р家根据自身的农业生产条件, 有组织、有计划地引导农民朝着有利于规模经营和产业化经营的方向发展。美国农业法规定, 以奖励津贴的办法对老年农民发放养老金、预备年金, 并以高价收购等方式鼓励中小农户出卖自己的土地, 以加速农业土地的集中, 发展规模经营。二是对农业进行高效的宏观调控管理与服务。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涉及与农业有关的多个产业和部门, 为协调农业与其他产业和部门的关系, 政府高效的宏观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在法国, 政府高度重视对农业产业化的管理与协调。法国农业与食品工业的一体化, 实行政府、合作社联盟、行业组织共同管理的形式, 并且在1979年, 法国实行由总理直接领导食品产业, 同时设立了农业食品产业国务秘书, 负责农业食品产业的组织和管理, 协调各有关方面的政策与利益, 从而改变了农业与食品工业、食品营销等部门脱节的状况, 使之互相衔接, 协调一致, 整体推进, 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Р总之, 国外农业产业化经营有许多成功的经验, 但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 对外国的经验只能借鉴, 不能生搬硬套, 必须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讲究实效, 不搞形式主义; 尊重农民的意愿, 不搞强迫命令; 允许多种多样, 不搞一刀切。Р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