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或因乙方的经营活动导致甲方及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被投诉而产生行政处罚的;Р(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以转租、分租、转借、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的等形式将所承租的展厅全部或部分交由他人使用的。Р(6)乙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甲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Р(7)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不遵守甲方及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则,在甲方书面书面催告后3日内仍未改正的。Р(8)因乙方原因使甲方的其他租户(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展厅的承租方)的经营活动遭受损害或中断七天以上的。Р(9)出现其他归因于乙方,法律法规允许甲方解除合同之情形的。Р3、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本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Р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Р本协议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不符之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准,出租方和承租方任何一方对于协议的争议,如不能协商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Р 不可抗力: Р对下列事项双方互不负责:Р1、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而影响本合同执行。Р2、由于地震、火灾(来自外部)等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Р 其他约定: Р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经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Р2、《租户手册》和《装修指南》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Р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附件形式补充。附件由双方签字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Р第十六条附件Р附件一:《租户手册》Р附件二:《装修指南》Р(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Р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Р住所: 住所: Р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Р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