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装载机、发电机机械设备甲、乙双方各承担一趟运费。即甲方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乙方承担设备退场后的运输费用。地磅进退场费用均有甲方承担。九、双方的责任(一)甲方的责任1、负责乙方设备所需合格的原材料、水、电、润滑脂。32、负责拌和站地基制做、地脚螺栓费用。3、负责设备从进场到退场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如有人为损坏、丢失,甲方应予照价赔偿。4、负责随机人员的食宿,在职工食堂就餐,职工宿舍住宿,并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按总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操作人员工资按实际进退场日期开始计算。5、负责提供合格的原材料,书面提供配合比、试验等技术指标及要求。6、负责设备搬迁时地方关系的协调工作,并保证乙方设备安全顺利退场。(二)乙方的责任1、所提供的拌合设备,正常情况下确保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不能影响生产,拌和站拌出的成品料应符合规定的要求。2、如设备出现故障,抓紧时间组织抢修,最大限度不耽误生产。3、设备所用零部件、备件由乙方承担。4、设备机组人员在不违反操作规程条件下,必须听从甲方管理和现场工程师的工作安排。如发生意见分歧,应由双方领导协调解决,但不得影响生产。5、设备的拆卸、安装、运输和正常工作,要确保安全,因甲方指挥不当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因违章操作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含机械、人员),乙方负全部责任。十、租赁机械的所有权1、在租赁期间,合同所列机械的所有权属乙方,甲方对机械只4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2、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租赁机械转租、转借或作抵押品。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设备租赁结束后,租赁费结清,并设备安全离场后失效。十二、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协商,增加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十三、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由总公司领导协调。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