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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试谈基层财政干部容易出现的腐败问题及其防治对策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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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一言堂”。二是实行财务公开制度。设立财政政务公开栏,公布行政事务、经济管理、财务开支等重大事项,严格把好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间、公开形式和公开资料规范、归档、保存等五个关键环节,每一个月或一季度公开一次,全面接受群众的公开监督。三是建立审计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内审机构的监督作用,财政部门内审机构每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审计部门每两年或三年开展一次基层财所财务检查、审计,确保将问题清除在尚未发生和将要发生之前。Р 遵照“条例”、“准则”,强力开展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建立健全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一要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件,以案释纪,以案说法,使财政系统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要开展收入观教育。引导财政干部学会“算账”,认清合法收入靠劳动所得、由效益所生的道理和好处,非法所得靠违规操作、由犯罪所来的原由和害处,在守法光荣与违法可耻的现实对比中,进一步增强诚实守信、勤政廉政、廉洁理财、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三要抓好疏导教育。基层财政系统干部长期处在基层一线工作,受各种因素影响,思想稳定性较差,容易产生思想问题,要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与疏导,使他们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牢固树立不能腐败的信念,甘守清贫,廉洁为民,积极向上。Р 照照《问责条例》,强力依法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针对当前基层财所违纪违法现象的多发态势,纪检监察机关应该严格按照党的问责条例加大查处力度,把查处基层财所工作人员职务违纪违法作为查办案件工作的重点,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决不允许“吃、拿、卡、要”,坚决打击执法违法,决不忽视和放过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财政所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挪用公款、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案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一经查实的问题和责任人,严格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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