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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89KB

文档介绍
师批改作业要认真、细致、及时。要指出作业中的突出优点、独立见解和错误之处,对错误之处要督促检查学生进行纠正,对不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潦草、马虎、画图草率不合要求的作业,应退回令其重做,对抄袭别人作业的学生,应进行严肃批评,并令其补做。Р作业一般都应全部批改。对于少数作业量大的课程,可适当减少批改量,但每次不得少于学生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余虽不批改,但必须进行检查。凡减少批改作业量的课程,应经教研室主任同意,院长、系主任审核。Р教师一般只批改指定(布置)的作业。学生自行增做的作业,改与不改或批改多少由教师决定。Р作业成绩是对学生平时考核成绩的依据之一。作业缺交三分之一以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Р有条件的课程,教师可利用校园网络试行网上收交和批改作业。Р请假制度Р教职工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上课监考或参加有关教学活动等,均应严格按此规定履行请假手续。Р一天以内(含一天)由教研室主任批准并安排好代课、调课等相应事宜。Р两天以内(含两天)由教研室主任批示上交学院,由负责教学的副院长批准。Р三天以内(含三天)由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指示后上报学院院长批准。Р除参加国内、国际重要学术活动、会议且时间不超过一周可由院长批准外,请假时间超过三天者均需向学院院长报告,获准后才能离校。Р因突发事故不能按时参加上述教学活动且无法及时办理请假手续者,应尽快通过他人与教研室或学院联系,事后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出示相关证明和补办请假手续。Р命题、制卷和阅卷工作的若干规定Р严格按照教学大纲中规定的教学要求和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进度命题。教改分离,由教学副院长和系、部主任组织有关教研室主任负责该项工作。命题实行三审制,教研室主任初审,系部主任二审,主管副院长或其委托教授终审。命题时间宜在考试日前10-14天进行,严格把关,杜绝仓促命题,粗制滥造。期末考试每次分A、B卷命题,其中有一套为补考用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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