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现场审核表Р9. 租赁生产经营场所、场地的提供租赁协议。Р10.其他有助于审批的材料Р11.对最终产品自行进行消毒灭菌处理的生产企业还需提供消毒灭菌效果验收报告、消毒灭菌计量仪器清单及检定合格证明等。Р(申请受理时第5、8项材料可暂不予提供)Р(二)申请复核或换证Р1.复核或换证申请表Р2.商营业执照复印(副本);Р3.消毒剂及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卫生用品备案凭证;Р4.本年度卫生监督检查笔录;Р5.本年度生产环境卫生学检测报告(限卫生用品)Р6.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生产范围、生产场地、布局、设施与原核准内容一致的承诺书,若有改变,提供改变后的材料;Р7.申请时提供原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领取新证或复核时提供原卫生许可证;Р8.租赁生产经营场所、场地的提供租赁协议(复核时不提供)。Р9.委托检验的提供委托检验协议(复核时不提供)。Р10.其他有助于审批的资料。Р(申请受理时第5项资料可暂不予提供)Р(三)申请变更(企业名称、路名、门牌号等)Р1.变更申请表;Р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或其他证明;Р3.经变更的营业执照;Р4.卫生许可证原件;Р5.其他有助于审批的资料。Р(申请增加许可项目按新证申办,原证号及发证日期不变)Р四、换证或复核时限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每年复核一次。Р(一)办理时限Р1.接到申请时即对材料进行审核,当场或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Р2.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决定(需检验、专家评审及整改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Р3.自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卫生许可证。Р(二)受理时间Р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Р(三)受理地点Р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办证大厅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6号Р邮政编码:430079Р联系电话:027-87217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