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根据提供的相关材料,在各位教职工自主选择的基础上,统筹安排;Р 3、调解小组做好聘任过程中的协调、沟通工作。Р 五、聘任的程序:Р 1、中心学校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聘任方案,交教育局备案,向全乡教职工公布并实施。Р 2、学校聘任小组根据2013—2014学年中小学办学规模核定可聘教师及各学校岗位数,提出初步设岗方案。Р 3、召开全乡教职工大会,学习、宣传本次聘任工作原则和方法。(7月20日前)Р 4、公示聘任岗位,下发《蒲掌中心校教师选岗意向表》,教职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意愿,填写《意向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中心学校总务处,供聘任小组作聘用选择。不按期提交《教师选岗意向表》,视为听从中心校安排。(8月1日当天完成交中心学)Р5、聘任小组在教师自主选择的基础上进行初步定员。(8月5日)Р 6、聘任小组根据各中心学校核定的各学校编制集体讨论,对个别岗位的聘任工作做适度微调。先在原校内择优聘用,再向外校考核聘任教师,将拟聘教师名单交中心学校校长审核,确认无违背聘任原则后方能聘任。学校聘任完毕,将教职工名册上报中心学校。(8月5日)Р7、公布“蒲掌中心校2013—2014学年教师任职情况”,下发教师任课通知单,聘任工作结束,撰写“聘任工作总结”上交教育局备案。(8月8日)Р 8、教师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前来应聘,签署聘用合同。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的,从第二日起作自动离职处理。Р 9、在聘用时,当双方选择不一致,应相互协商,如教职工愿意服从中心学校安排,应予聘用。在聘用期内,如确需要变更岗位时,必须经双方同意。当学校从有利于工作出发或因学校工作需要而要求教师变更岗位,原则上被聘用教职工应服从需要。Р 六、聘任相关事项说明:Р 为保证每位教师都有岗位,落聘教师自己联系学校,联系不到的,由中心校通过培训提高后统一安排工作,不服从安排者,按拒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