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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讲义(全)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04 |  大小:524KB

文档介绍
前我国民事行为分为:Рa.民事法律行为(合法有效); b.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能力有瑕疵); Рc.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意思表示有瑕疵); d.无效的民事行为(内容违法);Р一、意思表示Р(一)意思表示的构成三要素:Р①效果意思:设立法律关系的意图。比如:获得标的物或价款的所有权――合同的目的Р②目的意思:意思表示的内容具体确定Р 目的意思又分为三个构成:要素(必备条款)、常素(经常条款)、偶素(特别条款)Р③表示行为(将效果意思表现于外部的行为)——口头、书面、推定、默示Р注:效果意思与好意施惠①当事人之间是否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是否赋予对方请求权Р②结合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与公平原则③结合交易习惯Р(二)意思表示可以分为:Р●对有特定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生效:对话方式(了解主义―――到达主义的变种)Р非对话方式(到达主义)Р●对不特定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生效,采取发出主义(悬赏广告)Р●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生效,采取做出主义Р(三)意思表示不真实Р1、真意保留(单方) 2、虚伪表示(双方) 3、隐藏虚伪(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Р二、民事法律行为(详见合同法部分)Р(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Р1.成立的含义: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完成―――事实判断Р双方行为,指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合意时成立;Р单方行为,又分为无相对人(如遗嘱),意思表示一旦完成就成立;Р有特定相对人(如解除合同),意思表示还需要到达相对人才成立;Р无特定相对人(如悬赏广告),意思表示一旦发出就成立,如登载在报纸上。Р2.生效的含义:当事人完成的意思表示获得了一个国家法律的肯定性评价―――价值判断Р3.成立与生效的关系:Р①成立后立即生效:一般情况下都是如此,因为成立和生效的要件可以同时具备Р②成立在先,生效在后或者不生效:附生效期限的、附条件的;需要登记批准的Р(二)、附条件的与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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