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事”的话,那么关于辅助性条款的商榷就是“细水长流”了。辅助性条款签订的目的就是对未来长期合作关系一种改进以及确立。Р在辅助条款商榷的主体就是在对方进行赔款金额的削减过程中得到的一系列辅助条款,其目的就是为了争取双方的长期合作。又因为这一方面并不像主体条款的商榷那样具有硬性,谈判应在一个较为和缓宽松的气氛下进行。Р四成交阶段Р在这一阶段主要事项已基本确定,谈判趋于结束,因此Р 我方可适时提出最后的象征性的让步以显示合作的诚意,但是让步必须把握好尺度,既要考虑到对方主谈的身份地位,又不可让步过多而给对方“依然有利可图”的感觉以穷追不舍、回到谈判第二阶段。Ø Р 不忘最后的获利,同时可适时要求对方给与我方相应的优惠Ø Р 注意协议的完整性与合理性,避免节外生枝。Ø Р六应急预案Р如果在谈判开始对方因为蒙受的巨大损失而将谈判定在一个极其强硬和恶劣的气氛中,我方则应通过回顾双方的友好合作等行为缓和气氛,同时暗示对方双方的这一合作对双方的重要性。Р如果在谈判中对方坚称地震并非不可抗力,并举出相应已经宣判为可抗因素的实例,我方同样需要举出宣判为不可抗因素的法律实例,并且强调我方为仅有的三家面料生产商,与寻常案例之间基本没有可比性。Р如果谈判中对方一再指出自身所受到的巨大损失,试图将这一压力转嫁给我方,我方则首先需要本着理解的态度做出实现拟定的适当让步,随后指出不同的商业合同之间是没有必然联系的,本着就事论事解决问题的态度是不应如此转嫁压力的。Р如果对方认为我方现在已经迟于事先约定的5月20日交货,因而要求进一步赔偿,我方则可称因为五月十日对方首先提出索赔,因此我们已经进入了另一套生产—合作程序,原先约定的自然也就作废了。Р如果在谈判中对方坚称自己受到较大损失,执意要求我方给予巨额赔款,因我方为客场谈判,因此在进行适当让步之后,可适时提出请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借机暂缓谈判,稳定双方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