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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残疾人康复服务协议书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件4“康复训练资助条件及标准”)。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及进度进行跟踪、监督、检查。Р甲方按个案完成汇总数和结算统计表,分批向乙方支付康复服务费用。Р如服务对象对乙方的服务态度、质量等方面向甲方提出投诉,甲方查实后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要及时整改;如乙方整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付服务费用,并终止与乙方的服务协议。Р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Р乙方必须是市残联认定的有康复资质的服务机构。Р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转介服务单上的康复项目开展康复服务,不得随意增加康复项目,如发生超出转介服务单范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Р乙方须安排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实施服务。Р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使用资金,如有挪用,甲方有权进行追究。乙方如有弄虚作假现象,甲方将终止与乙方合作,并追究乙方和相关人员的责任。Р乙方须建立完整的康复训练档案,保留个案康复服务记录以备检查,并作为甲方评估服务质量、拨付服务费用的主要依据。Р乙方结算服务经费时需提供正式发票给甲方,结算金额统计表必须经过接受资助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签名方为有效。Р乙方如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康复服务任务(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除外),甲方有权拒付康复服务费用直至乙方完成康复服务任务。Р乙方在为服务对象提供康复服务过程中,如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等,由乙方与服务对象自行协商解决,甲方不负任何直接或间接法律责任。Р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将中止与乙方的康复服务协议:Р无完整的被服务对象评估报告、服务记录或者病历。Р不按转介服务内容和要求对康复服务对象实施康复服务或者服务不到位。Р不提供康复服务,私自转介、转诊康复服务对象。Р不按要求开展服务,套取康复服务经费。Р三、本协议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Р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Р甲方:深圳市南山区残疾人联合会乙方:Р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Р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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