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在酒店式公寓委托经营管理的第四年至第十年,当年回报率达到6%以上时,超过部分的20%作为奖励性管理费。Р“年回报率”指业主某一年获得的税前收益占业主所购酒店式公寓单元的预售总价的百分比。Р“酒店式公寓主要职员”指酒店式公寓的总经理、酒店式公寓的驻店经理以及酒店式公寓的执行财务总监。Р“特许方”指给予豪生标志和豪生国际酒店式公寓系统使用权的特许方及其不时的继承人或受让人。Р“标志”指“豪生酒店式公寓”、“Howard Johnson Plaza Hotel”,“Howard Johnson Hotel”或“Howard Johnson Resort”的名称及一切其它有关的名称、商标、服务标志、版权及标识。Р“最低结余指数”为人民币200万元的金额,此金额为业主须于银行帐户内保存的最低数额,但可按照第8.2条予以调整。Р“开业日期”指第4.12条款确定的日期。Р“经营成本”指被列为经营成本的一切费用及支出,至少包括以下各项(但业主成本除外):Р基本管理;Р品牌服务费及管理方依据本合同条款应得的一切收回支出;Р营业设备一营业用品的成本、补偿、广告费与宣传费、人事培训课程(品牌服务所提供的课程除外)的成本、公共事业费用与能源费、营业执照及许可证的费用、地面及绿化保养的费用;以及管理方按照第14条以业主名义租用营业设备的费用;Р酒店式公寓维修保养方面的一切支出(借助资产重置基金承担的修补工程除外);Р管理方于开业日期后依据附录E所投购的所有保险费及费用;Р营业税及附加;Р酒店式公寓人员工资。Р“营业设备”指所有非资本物品,列如酒店式公寓内的饭厅、厨房、工程和酒店式公寓管理区域所使用的瓷器、各类用于上菜的设备、手巾、制服、工具、厨房用具、设备、附件及充足的零件(用于经营酒店式公寓、储存以待用于经营酒店式公寓或作业与经营酒店式公寓有关的用途),而此等物品在任何财务安排下,均归业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