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用于住房保障制度。三是通过政府的优惠政策,如免税、政府支持的信用担保等,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并利用资本市场筹集增加住房保障资金,如发行债券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Р3、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实现保障资源的高效率供给与配置。住房保障制度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因而政府必须在住房保障制度中发挥主导作用。如规划设计和保障对象资格审查环节, 都需要政府制定标准并严格管理。涉及到户型和建设标准,要依据政府制定的具体规划实施建设;在住房保障的分配环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者应实行严格的审查,只有符合标准的低收入家庭才可准入。政府虽然应在住房保障制度中发挥主导作用,但并不意味着整个制度的运行都由政府承担,如租金补贴政策需要依托成熟发达的住房租赁市场配置保障房源,涉及到保障住房的建设和管理等环节,也要依托于专业公司的运作,以提高运作效率,如建房、收购存量房源、物业管理等,可交由相关的专业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等), 政府可出台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确保经营主体一定的利润。Р住房制度改革,经过十多年的实质运作,住房基本矛盾已解决,已初步建立了新型的住房制度。但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困难依然存在,一些新的矛盾又逐渐显现,需要从政策上、服务上逐步完善解决。住房改革的任务依然还很重,要完成这项改革尚需时日。Р参考文献:Р[1]贾康、刘军民著《我国住房改革与住房保障问题研究》,《财政研究》2007年第7期。Р [2]张琪著《建立和完善我国住房保障体系问题研究》,《吉林金融研究》2008年第9期。Р[3]张关联著《当前住房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浙江房改办学习月刊》2006年第2期。Р[4]孙大鹏,刘建平著《基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我国经济适用房现状与对策研究》,《未来与发展》2006年第10期。Р[5]侯宝福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理论学习》2005年第9期。Р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