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工作更好地为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服务。Р七、申报材料Р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市、各部门、各学校务必在2014年7月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省教育厅人事处。推荐材料包括:Р (一)开展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报告(评选工作程序、评审委员会组成情况、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Р(二)《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河北省模范教师、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河北省优秀教师、河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以及《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单位一览表》、《河北省模范教师、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河北省优秀教师、河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Р(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形成典型事迹材料,字数要控制在3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为加大宣传力度,每个设区市从推荐的候选对象中推荐事迹特别突出的1个先进集体和2个先进个人作为重点宣传对象,Р重点宣传对象的事迹简介,字数要控制在200字以内,并附一张工作照片。其事迹将陆续在《河北教育》刊登。Р(四)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复印件1份(装订,由审验人逐一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各地、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验、留存,报送时不再提交。如全省评审有异议的,再通知有关单位报送原件。Р相关表格请在河北省教育厅网站下载。前三项材料均要求报送纸质文档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Р报送材料地址:河北省教育厅人事处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邮编:050061Р联系人:陈军贤张恩永Р联系电话:0311-66005055,66005052Р邮箱:hbsjytrsc@Р 附件:1.河北省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Р 2.推荐名额分配表Р 3.河北省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Р4.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Р5.河北省模范教师、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