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于1,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TSP日均浓度单因子指数在0.92~1.42之间,超标率为71.4%,最大超标倍数为0.42倍;PM10日均浓度单因子指数在0.93~1.39之间,超标率为71.4%,最大超标倍数为0.39倍;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单因子指数小于1,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的要求,2mg/m3。TSP、PM10出现超标现象,除与项目周围主要大企业有关,另外也与气候干燥而产生的地面扬尘有关。Р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集中居住区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尚可。Р 地表水Р根据本次现状监测评价结果,2个监测断面的COD、BOD、氨氮、全盐量、硫酸盐均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要求,1#断面太平河提升泵处挥发酚不满足V类标准要求。1#监测断面超标原因主要是太平河为纳污河流,上游接受沿途企业废水以及居民生活污水所致。尽管利津县环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但仍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要求,另一方面由于太平河提升泵站下游沿途居民生活污水以及个别未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的企业生产废水排入,因此,太平河2#监测断面水质仍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要求。但,根据《东营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2年度),太平河利津县环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水口下游约12km处的南望参桥例行监测断面(省控)2012年例行监测表明,经太平河自净、距离衰减后,太平河南王参桥2012年1月至12月各月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