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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凯源生物经济技术开发研究所章程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63KB

文档介绍
Р Р (2)副所长职责:协助所长开展研究所工作,做好分管工作,组织所主持或分管的项目实施及相关工作任务。Р 第七条办公室主任负责所办公室日常业务工作及重要事务的办理。秘书负责所内图书资料与设备的管理,文件记录的整理归档和相关工作。Р第三章研究人员Р第八条研究所成员组成:Р凯源中心科研人员,均为研究所自然成员。自愿参加本所研究工作的学院教师、科研人员,经本人申请,所长办公会议批准,均可成为本所研究员。经本所成员推荐、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可聘请校外相关领域研究有卓著成果的专家学者为本所特约研究员。Р第九条研究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本所研究员、特约研究员享有向本所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本所承担的科研课题研究,出席本所举办的学术活动和对外交流活动,使用本所收藏的学术资料和享用本所提供的科研资助的权利。特约研究员发表属于本所研究课题范围内的学术成果,除署其原单位名外,还必须冠以“甘肃凯源生物经济技术开发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名衔。Р 第十条研究所成员有退出本所的自由。本所研究员、特约研究员长期无故不参加本所活动,不完成本所承担的研究课题,或有违反本所章程、有损本所声誉的行为,经本所成员大会讨论,予以除名。Р第四章经费与使用Р第十一条本所经费的基本来源为申报各级科研课题的拨款,同时通过开展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教育培训等形式来筹集资金。Р(一)凯源中心专项科研经费拨款。Р(二)科研中间产品销售收入提成(具体另定)Р(三)利用本所人力资源、知识资源和智力资源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有偿服务的合法收入。Р(四)其他合法经费来源。Р 第十二条本所经费主要用于课题研究、开展学术活动和办公开支。Р 第十三条本所经费的使用由所长负责,办公室主任记账并定期公布,同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Р Р第五章附则Р 第十四条本所办公地点设在甘肃凯源生物技术开发中心。Р第十五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Р200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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