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2.地点和方式:。3.费用及支付方式:。第二十一条: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3.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4.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二十二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2.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三条:合作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因发生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2.3.第二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各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五条:按照乙方上级单位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的合作仅限于本合同研究项目。对于双方间的合作,甲方不得过度宣传,影响和损害乙方及其上级主管单位的名誉,否则乙方及中国科学院将保留依法追究侵权行为人全部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合作双方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2.3.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为止。以下为签字盖章部分,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