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计量器具现场抽检管理制度Р1 目的Р为了加强自备电厂现场管理,确保在用计量器具及部分标准计量器具的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Р2 范围Р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在用计量器具及部分标准计量器具的管理,采用抽检的方法用数据反映生产现场计量器具的实际合格水平,进行计量器具的评估等内容。Р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自备电厂的计量管理。Р3 职责Р3.1 安技部负责检查落实。Р3.2 检修部负责日常计量工作。Р4 管理内容与要求Р4.1 抽检范围Р4.1.1 对计量器具的抽检主要是对计量器具示值的抽检。Р4.1.2 自备电厂自检的在用计量器具和自检的标准计量器具都是抽检的对象,侧重点是主要仪表。Р4.2 抽检数量及时间Р4.2.1 抽检数量为主要功能仪表总数的10%以上。Р4.2.2 抽检时间每月进行,且应安排在被抽检仪表检定周期的1/3~2/3的时间进行。Р4.3 抽检工作程序Р4.3.1 各部门计量管理负责人在年初制定本年度计量器具的抽检计划,报安技部计量专(兼)职管理人员批准后付诸实施。Р4.3.2 部门计量管理负责人负责对抽检工作的领导,根据抽检计划组织班长、技术员及有关人员对本部门检验的计量器具进行抽查检验。Р4.3.3 抽检工作严格按检定程序进行,不降低标准,不留情面,按时按量完成,抽检时一般被抽检人员操作,抽检人员监督,必要时抽检人员可复查。Р4.3.4 抽检方法可分为随机抽检和指定抽检两种。